【岁末年初防范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集中宣传活动】——远离非法证券期货陷阱

2022年01月19日       浏览量: 5681       <返回>

【岁末年初防范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集中宣传活动】——远离非法证券期货陷阱



为进一步提升辖区投资者风险防范能力,遏制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和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态势,全力保障岁末年初辖区市场稳定,为进一步倡导理性投资文化,凝聚市场各方共识,形成人人关心、关爱、关注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,让投资者保护理念深入人心,宁波证监会开展了“岁末年初防范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集中宣传活动”。

凤凰体育 app买球-官网特别推出“岁末年初防范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集中宣传活动”系列投教专刊,提示投资风险,倡导理性投资文化!本期为第一期《远离非法证券期货陷阱》。


“四看”远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

一、看业务资质

证券期货行业是特许经营行业,按照规定,开展证券期货业务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批准,取得相应业务资格。未取得相应业务资格而开展证券期货业务的机构,是非法机构,请不要与这样的机构打交道,以免上当受骗。

按照规定,开展证券期货业务(包括相关咨询业务),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核准,取得相应业务资格,投资者如果想要知道一家公司是否获准公开发行,可以通过以下网站进行查询。

中国证监会网站(www.csrc.gov.cn)查询行政许可信息栏目;

上海证券交易所(www.sse.com.cn)、深圳证券交易所(www.szse.cn)网站查询新股发行的具体信息;

中国证监会网站(www.csrc.gov.cn)、中国证券业协会(www.sac.net.cn)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(www.cfachina.org)查询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息,或者向当地证监局核实相关机构和人员信息;

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(www.neeq.cc)查询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和挂牌公司有关信息。

此外,可以通过企业的工商登记,查询企业是否经过法定程序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,如果企业主体身份不合法、不真实,则涉嫌欺诈。投资者可登录该机构所在地企业信用信息官方网站查询,或向该机构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实。

二、看营销方式

开展证券期货业务活动,要遵守证券期货法律法规有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,合法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进行业务宣传推介时,一般会采用谨慎用语,不会夸大宣传、虚假宣传,同时还会按要求充分揭示业务风险。

但是,不法分子大多利用投资者“一夜暴富”或急于扭亏的心理,较多采用夸张、煽动或吸引眼球的宣传用语,往往自称“老师”、“股神”,以“跟买即涨停”、“推荐黑马”、“提供内幕信息”、“包赚不赔”、“保证上市”、“专家一对一贴身指导”、“对接私募”等说法吸引投资者。证券期货投资是有风险的,不可能稳赚不赔。

三、看汇款账号

一般来说,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目的是为了骗取投资者钱财,获取非法所得。

为达此目的,不法分子往往会采取各种推销手段,如打折、优惠、频繁催款、制造紧迫感等方式,催促投资者尽快将资金打入其控制的银行账户。

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只能以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,也只能以公司的名义开立银行账户,不会用个人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进行收款。投资者在汇款环节应当格外谨慎,如果收款账户为个人账户或与该机构名称不符,投资者一定不要向其汇款。

四、互联网址

非法证券期货网站的网址往往采用无特殊意义的字母和数字构成,或在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网址的基础上变换或增加字母和数字。

投资者可通过证监会网站或中国证券业协会、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看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网址,识别非法证券期货网站,查询网站备案和服务器所在地,识别不正规网站,避免登陆非法证券期货网站,以免误入陷阱,蒙受损失。


高度警惕所谓

股市“杀猪盘”风险

不法团伙为大额出货忽悠式荐股,诱骗投资者高价接盘,当天股价暴跌导致投资者损失惨重。股市“杀猪盘”涉嫌诈骗、操纵证券市场、非法荐股(非法经营)等多种违法犯罪活动。

请广大投资者高度警惕,认清合法业务与非法活动,不要相信任何无合法业务资质的机构和人员。合法的荐股服务由证券公司、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供,有严格的业务规范,要订立书面合同,不得承诺收益。投资者可在证监会官网首页“监管对象”或“合法机构名录”栏目查询合法机构名录。

01

不要轻信电话、直播间、微信群、微信公众号、QQAPP、博客、微博、股吧、论坛、网站所谓的股神”“专家”“老师,也不要相信通过音视频、晒单等方式间接荐股的信息。这些不明身份人员热心荐股必有所图,居心不良。

02

不要听从老师之类人员的指令跟风操作。通过微信群发、直播喊单(喊麦)等烘托抢买气氛,要求统一听指令”“大家一起买”“XX时点全仓杀入”“能买多少买多少”“买后发交易截图等,很可能是杀猪盘,一定不要参与。

03

不要轻信所谓维权机构”“维权人士能够帮忙追回损失,小心二次上当受骗。


警惕庄家”“ V”

联合诱骗投资

“庄家联合所谓的股市V”“股神”“投顾”“专家们,利用个别投资者偏爱内幕消息、喜欢跟庄操作赚懒钱心态,吸引关注加好友,然后创建炒股交流群、荐股直播间,分析大盘、点评个股。

博取投资者信任后,再以内幕股将有大动作”“某某游资已到位”“万人联合建仓一起赚钱等说辞诱骗投资者限时、现价、全仓跟随买入,实际是为庄家出货接盘。股价暴跌投资者醒悟时,炒股交流群、荐股直播间已被关闭清理,庄家”“ V”们也已不见踪影。

在此,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,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,所谓的庄家”“ V”们热心荐股必有所图,请务必提高警惕,保持理性投资心态,以免上当受骗。对操纵市场、非法荐股等违法行为,证监会将保持高压打击态势;发现涉嫌犯罪的,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
受到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侵害后如何处理?

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查处和善后处理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。投资者受到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侵害后,为使不法分子及时得到查处,尽可能挽回损失,请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,或者向当地工商部门、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反映。投资者应妥善保管好合同、汇款单、银行流水等凭证以及通话短信记录、交易记录等材料,提供给地方政府有关部门,以便其查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中国证监会于 200812日联合印发的《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》对非法证券活动受害人的救济途径作了规定,如果非法证券活动构成犯罪,被害人应当通过公安、司法机关行使追脏程序追偿;如果非法证券活动仅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没有构成犯罪,当事人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,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请求赔偿。


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,在进行投资交易之前,请务必清楚地了解有关交易规则、投资风险等,以防上当受骗,遭受损失。请自觉抵制高利诱惑,远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陷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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